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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阳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仅包括局机关本级,下属机构邵阳市驻京维稳劝返办经费支出依照当年具体工作做出预算,由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经费开支列入本部门年度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包括局机关本级,下属机构邵阳市驻京维稳劝返办经费支出依照当年具体工作做出预算,由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经费开支列入本部门年度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27.3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22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9.30万元,占60.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85.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49万元,占70.09%;项目支出556.67万元,占29.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6.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7.60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1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16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率提高,结转结余率减少,合理使用当年及结转指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4.49万元,占8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7.73万元,占4.1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0.52万元,占4.3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4.02万元,占2.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信访事务08(项) 。
年初预算为56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年初预算为32.55万元,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数增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
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数增大。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
年初预算为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数增大。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
年初预算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
年初预算为30.13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数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的46.53%。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83.54%,占8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占10.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及保险开支。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督导组及县乡级信访人员。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31万元,降低50.11%。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10万元,用于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网上信访工作业务;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
一、部门概况
1、基本情况:我局于2001年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邵阳市信访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邵阳市信访局。注册地址邵阳市市委大院,为市人民政府组成局。单位现有10个科室,在职职工共29人。
2、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赴省赴京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五)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我单位(包含驻京维稳劝返办)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我单位费用为1861.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文件规定福利发放;保证单位行政运行;对信访积案处理,支付信访救助金和对困难信访人的生活救济及驻京维稳办人员、场地租赁、办公经费支出。
二、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费用总支出186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4.43万元(基本工资142.94万元、津补贴314.88万元、奖金78.80万元、社会保障费136.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信访工作宣传资料印刷、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和重点时期北京、长沙接访费用、信访积案化解等相关支出及驻京维稳劝返办的场地租赁、办公经费及差旅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解决信访积案救助及困难信访人员帮扶、住房公积金、全市信访先进个人及单位的奖励等。资本性支出2.23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坚持“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俭、公开透明”原则。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17万元,相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增加,经费增加。
2021年,我单位专项资金收入556.67万元(其中2021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资金15.00万元、信访工作表彰33.00万元、信访工作经费172.54万元、两会信访接待劝返39.13万元),支出556.67万元。
三、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1年,全市信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市信访形势平稳向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
3 |
“三公经费” 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2 |
|||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2 |
|||
非税 收入 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1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1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 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2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2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1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1分; ③会计人员、机构按规定设置,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5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资产 管理 安全性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账、账表(决算报表等)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⑥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⑦产权明晰,权证齐全;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⑨未按时报送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
14 |
|||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
绩效管理 |
17 |
目标 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8 |
|
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21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
7 |
|||
|
|
|
评价 结果 运用 |
2 |
根据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产 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2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
3 |
|||
效 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
社会 效益 |
|||||||
生态 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
合计 |
|
95 |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信访局 填报日期:2022年6月7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信访工作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信访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开支支出。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信访局 |
主管部门 |
|
||||
单位负责人 |
周永红 |
项目负责人 |
刘鹏高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0万元;市级财政 81万元;其他0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市政府常务会议。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否。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否。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实行单位财务会审、资金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市信访局审核开支。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好等情况。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参照市信访局财务内控制度实行。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81 |
81 |
81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81 |
81 |
81 |
0 |
|||
产出成果 |
|
||||||
产出效益 |
较好的解决一大批信访问题,为我市社会稳定作出一定的贡献。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周永红
项目负责人:刘鹏高
评价负责人:周孝华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信访局 填报日期:2022年6月7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驻京接访劝返过程中产生的开支支出。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信访局 |
主管部门 |
|
||||
单位负责人 |
周永红 |
项目负责人 |
曾律玮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0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0万元;市级财政 104万元;其他0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市政府常务会议。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否。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否。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实行单位财务会审、资金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市信访局审核开支。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好等情况。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参照市信访局财务内控制度实行。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104 |
104 |
104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104 |
104 |
104 |
0 |
|||
产出成果 |
|
||||||
产出效益 |
较好的解决一大批进京上访人员信访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一定的贡献。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周永红
项目负责人:刘鹏高
评价负责人:周孝华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信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