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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邵阳市信访局本级以及驻京维稳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信访局本级以及驻京维稳办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3070.60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54.99万元,减少14.82 %,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按制度控制预算,压缩经费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347.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78 万元,占 69.39 %;政府性基金收入15.2万元,占1.13%。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97.07 万元,占 29.4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723.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8.35 万元,占 99.12 %;项目支出 15.2 万元,占 0.88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2.77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9.9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22.80元,财政拨款支出1,019.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2.8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39万元,增长3.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934.78万元政府性基金为15.2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省运会信访工作安排,省运会驻点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12.32%。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驻京维稳办租赁费,人员工资调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68万元,占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2万元,占8.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53万元,占5.03%。住房保障支出36.24万元,占3.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2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004.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0.4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834.68 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 834.6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2010308信访事务;上年结余指标尚为使用,部分工作尚为完成,2017年度部分工作至2018年结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41.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6.9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 万元,超出年初预算 2.2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1.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0.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0.9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8.3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3 万元,超出年初预算3.1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7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7 万元,超出年初预算0.0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3.8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04.7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99.1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9.63 %,主要包括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05.6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0.37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8.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51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6.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4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9.18 万元,减少 84.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2.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2 万元,完成预算的84.3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8 万元,减少12.0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72 万元,占 14.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0.12 万元,占85.5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72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3个、来宾1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2 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维修及日常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2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支出 15.2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15.2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18年,我单位(含驻京维稳劝返办)工资福利支出4367575.4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发放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做到不乱发,不拖欠。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好评,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2、2018年,我单位(含驻京维稳劝返办)商品和服务支出6069495.87元。本着“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俭、公开透明”原则,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数,特别是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厉行节俭的同时,很好的保证局机关行政运行,圆满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给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做好中央、省、市信访维稳、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三联两访一帮、扶贫、创文、植树造林、招商引资等工作。所做工作得到市领导、兄弟单位和群众的高度肯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邵阳市信访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为96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3、2018年,我局信访救助资金和信访特支费支出约45万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本着“以人为本、化解信访积案、救助困难信访户”的宗旨,有效利用资金。2017年化解信访积案38件,救助困难信访人200多人次。该项工作得到领导和受助信访人高度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5.6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01.64 万元,增长 33.44 %。主要原因是:驻京维稳办租赁费增加,驻京办购置车辆一台。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5.88 万元,用于召开信访会议,人数 294 人,内容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矛盾化解协调;开支培训费 8.59 万元,用于开展信访工作培训,人数 430 人,内容为信访工作办信、接访、网信、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工作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8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8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驻京办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邵阳市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8年度)
一、部门概况
1、基本情况:我局于2001年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邵阳市信访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邵阳市信访局。注册地址邵阳市市委大院,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单位现有11个科室,在职职工共30人,退休人员7人。
2、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赴省赴京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五)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我单位(包含驻京维稳劝返办)2018年度整体支出情况:2017年我单位经费支出13453028.06元(内包括驻京维稳劝返办支出5333741.1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文件规定福利发放;保证单位行政运行;对信访积案处理,支付信访救助金和对困难信访人的生活救济及驻京维稳办人员、场地租赁、办公经费支出。
二、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7年我单位经费总支出13453028.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7575.4元(基本工资139.04万元、津补贴163.82万元、奖金66.1万元、社会保障费60.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9495.87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信访工作宣传资料印刷、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和重点时期北京、长沙接访费用、信访积案化解等相关支出及驻京维稳劝返办的场地租赁、办公经费及差旅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12258.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解决信访积案救助及困难信访人员帮扶、住房公积金、全市信访先进个人及单位的奖励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坚持“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俭、公开透明”原则。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7.9万元,相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2017年度信访特护期较2016年有所增加,开展迎检和督查工作增加,导致我局及驻京维稳劝返办接待和用车开支有所增加。但三公经费开支没有超出年初预算。
2018年,我单位专项资金收入181万元(其中联席办工作经费8万,群众工作部经费8万,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70万,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经费15万、驻京维稳劝返办专项经费80万),支出181万元。其中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疑难信访问题处置过程需支出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救助费等;驻京维稳劝返办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驻京维稳劝返办的开支。
三、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2018年,我单位(含驻京维稳劝返办)工资福利支出4367575.4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发放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做到不乱发,不拖欠。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好评,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2、2018年,我单位(含驻京维稳劝返办)商品和服务支出6069495.87元。本着“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俭、公开透明”原则,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数,特别是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厉行节俭的同时,很好的保证局机关行政运行,圆满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给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做好中央、省、市信访维稳、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三联两访一帮、扶贫、创文、植树造林、招商引资等工作。所做工作得到市领导、兄弟单位和群众的高度肯定。
3、2018年,我局信访救助资金和信访特支费支出约45万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本着“以人为本、化解信访积案、救助困难信访户”的宗旨,有效利用资金。2017年化解信访积案38件,救助困难信访人200多人次。该项工作得到领导和受助信访人高度评价。
第五部分 附件